首頁 投資人服務 公司治理 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

職稱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董事會成員組成之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情形: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五人以上之適當董事席次。

另依同條第第三及第四項之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並以女性董事席次至少一席為目標,目前董事會成員皆為男性,未來將盡力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達成目標。

故本公司採行「候選人提名制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請股東選任。所提名的候選人,均為產業界或學術界一時之選。

核心能力

姓名
基本條件與價值 專業知識與技能
職稱 性別 國籍 年齡 產業經驗 專業能力
40以下 41至50 51至60 60以上 金融保險 電機機械 半導體 企管會計 金融保險 科技智財 公共關係